(区发改局)1月27日,我区同大唐四川川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就嘉陵江朝天段电源项目开发权回收事宜签订了正式合同,这标志着嘉陵江朝天辖区内水电项目开发权成功回收,项目前期工作可正式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自2005年以来,大唐四川川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完成了嘉陵江朝天段电源开发项目《河段水电规划报告》编制、审批,完成了八庙沟水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修订《船闸工程缓建论证报告》,并取得八庙沟船闸预留缓建批复。由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投资战略调整和项目经济指标难以达到集团公司内控要求等因素,项目推进极其缓慢。为加快项目推进,我区今年启动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朝天区境内嘉陵江河段的电源开发权回收工作。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和优化工作的有关政策,于2015年12月30日以大唐集团资﹝2015﹞1301号文件正式批复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同意在我区支付项目前期工作费用补偿款后由我区收回该项目开发权;大唐四川川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8日以大唐川北计﹝2016﹞1号文函复我区,该项目开发权成功回收。
嘉陵江朝天段电源开发权的回收过程中,我区采取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前期费用进行审计,政府与项目业主平等协商和谈判确定项目前期费用补偿价款,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的方式,成功回收了该项目开发权,既充分保障了原项目业主最基本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也有效推动了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了地方经济有序、健康、快速发展,在全市范围内首创资源开发型项目推进迟缓、适时退出机制。目前,该项目经我区重新招商,已成功引进马来西亚得利集团开发建设该项目,项目执行公司广元市永合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已经顺利注册,成为我区第二个外商独资企业、第一个资源开发型外资企业。该项目八庙沟梯级电站建设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题编制工作已经启动,拟于今年四季度完成项目核准并开工建设。
区人大副主任田新华,副区长刘剑波,大唐四川川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宋坊钧,广元市永合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廖伟宏,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促进局、法制办、金融办、工行朝天支行等相关单位和区级其他有关部门参加了合同签订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