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来,我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民增收责任制,以脱贫攻坚为统揽,突出新农村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农村改革、农民增收等工作重点,着力建机制、强产业、补短板、抓监测,促进了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2016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9576元,同比增长10.3%,增幅较全市、全省、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分别高出0.5、1、2.1个百分点,位居全市第一。其中: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962.45元,同比增长7.69%;农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145.55元,同比增长14.61%;农民人均财产净收入87.25元,同比增长26.20%;农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380.79元,同比增长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