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区已进入防汛关键时期,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迅速落到实处,区纪委监察局印发了《关于严明纪律确保防汛减灾顺利推进的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
6月28日
,省市区召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当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市委和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强调,各地和有关部门要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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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特大山体滑坡灾害为警醒,把防灾减灾工作抓得紧而又紧,始终牢牢抓住、须臾不能放松,全面落实地址灾害防治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讲规矩、守纪律,以高度的责任感,坚决贯彻执行好区委区政府有关防汛减灾的各项指示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恪尽职守,率先垂范,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广大党员干部服从统一安排、服从统一调度,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务必严明工作纪律,抓实工作举措,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全面排查,建好问题台帐;二是广而告之,加强教育引导;三是完善预案,坚持防治并重;四是做好监测,强化值班值守;五是畅通信息,落实报告制度。
《通知》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落实防汛减灾决策部署的;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工作推动不力的;对在防汛工作中擅离岗位、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的;对重大险情及苗头性事件瞒报、迟报、漏报的;对因救灾不力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减灾物资的“六种情形”,坚决从重从严从快查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安全度汛,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