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法制宣传合力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朝天检察院荣获“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六五”普法工作期间,朝天区检察院把检察工作和普法工作紧密结合,以创建“法治朝天”为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教育,形成法制宣传合力,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近日,朝天区检察院获市委市政府表彰的“2011—2015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注重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执法办案相结合。着重在惩治刑事犯罪、查办职务犯罪和强化法律监督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侦监、公诉部门结合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向当事人及其家属以案释法,并适时选择典型案件,通过电视、网络等方式直播庭审,宣传法律法规。控申、民行部门利用坐班接访、下乡宣传、网络咨询等方式了解社情民意、主动接待来访,为群众答疑解惑释法说理。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结合办理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件,举行预防讲座,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打击职务犯罪、法律监督等各项检察职能,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进步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注重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范围。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院的“法律七进”活动,通过检察官集中走访、派驻基层检察室干警实地走访等方式,将法治宣传教育范围由城区向乡镇、社区和驻地企业等延伸拓展,专门组建法治宣传小分队,面对面加强对基层群众、一线工人和个体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实现辖区普法宣传教育范围的全覆盖。
注重把法制宣传教育的类别化区分。在法制宣传教育时,注重按人群类别因人施教,确定不同的宣传重点。
注重法治宣传教育的多样化途径。该院充分利用检察外网、报纸、电视、手机短信等载体,发布一批宣传稿件,播放法制宣传短片,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通过“摆摊设点”、悬挂宣传挂图、散发普法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教育;通过搭建微信、微博、检察QQ、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利用“互联网+”新模式,通过指尖上的法治宣传,提升群众的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刘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