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出售贩卖野生鸟类现象,为进一步保护野生鸟类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区林业和园林局决定自4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开展为期3个月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及打击非法猎杀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4月3日,区林业和园林局牵头,联合区森林公安局、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科、中子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在中子镇七盘关鸟市突击检查非法贩卖野生鸟类商户,依法收缴领雀嘴鹎、红嘴蓝鹊、画眉、丝光椋鸟4种三有保护动物共计17只,并当场放飞大自然,严厉打击非法售卖野生鸟类等违法行为。
在为期3个月的行动中,区林业和园林局将对重点集贸市场、花鸟市场和其他野生保护鸟类交易较集中的场所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同时依职责建立协调查处配合机制,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对非法猎捕、出售、收购、加工、利用、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查处,为庆祝建国70周年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态文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