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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零容忍

时间:2016年04月01日 15:20   来源:人民网   阅读:

人民网北京3月31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3月3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监会等5部门在北京联合召开2016年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推进会。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会上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强化与卫生计生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强风险评估和专题研判,深入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扎实落实各项措施,依法严打严防涉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广大医务人员和患者合法权益。

黄明指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公安机关积极会同卫生计生、综治等部门,以深化创建“平安医院”为载体,持续开展依法打击整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涉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推进防范管理机制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持续好转,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齐抓共管合力进一步增强,涉医案件持续下降,去年在2014年下降11%的基础上又下降了12.7%,实现了“四连降”。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当前涉医安全形势的复杂性和工作任务的艰巨性,清醒看到新形势新任务对加强医疗机构安全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把涉医安全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切实提高主动发现风险、及时防范风险、有效化解风险的能力。

黄明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措施落实,依法严打严防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在加强医疗机构安全工作方面,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或单独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各医疗机构也建立了一批有效工作机制,配备充实了相关保安力量,要狠抓落实,确保制度、机制、人员发挥作用。要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对医疗机构的报警求助,要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出警;对正在实施伤害医务人员行为的,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对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聚众滋事、堵门堵路、扰乱医疗秩序,经劝说、警告无效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带离驱散。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打击,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活动坚持“零容忍”,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坚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迅速立案侦查;对号贩子和医闹扰序等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予以立案查办,并加强与检法机关的联系沟通,依法追究组织、煽动等为首分子和积极参与者的刑事责任。要以提高矛盾化解、预警防范、先期控制处理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安全防范工作指导。

黄明要求,要强化部门协作、抓好工作衔接,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各地公安、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和风险评估研判,明确防范和打击重点;深入医务人员和患者群众排查掌握相关动态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控制。要积极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医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医患矛盾,要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矛盾,通过法治方式解决医疗纠纷,大力推动源头化解。要加强正面教育宣传,积极会同卫生计生、宣传、综治等相关部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合理的就医理念,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造良好医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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