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案件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激励广大干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参与畜牧投入品监管。
二是案件通报制度。重大违法案件一经结案,要立即在全区范围内通报,以扩大社会影响,震慑不法分子,避免广大养殖户继续上受骗。
三是黑名单管理制度。对畜牧投入品经营户和养殖大户(场)建立违规档案,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如实记录记载,列入“黑名单”予以重点监管。
四是六公开制度。即公开执法人员职责、执法监管项目、行政处罚依据、行政许可依据、监管工作流程和监督举报电话,以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月制度。畜牧投入品经营、使用单位或个人,每月当地畜牧兽医站填报当月购进销售的产品清单。畜牧兽医站月底前汇总上报区畜牧食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