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将养老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近年来,全区累计投入资金8000余万元,建成敬老院10所,光荣院1所,社会福利院1所,城乡日间照料中心15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家、农村幸福院(老年人活动中心)25所,共有床位1100余张,实现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1张,极大改善了特困人员和孤老优抚对象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
加大老年普惠政策落实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老人优先纳入城乡低保范围,作为临时生活救助、医疗救助的重点对象,以重阳节、敬老月等为契机,积极开展老年人关心关爱活动。认真落实高龄补贴政策,将补贴范围扩大覆盖到80岁以上老年人,其中80至89周岁人均补贴300元,90至99周岁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100元,100周岁以上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300元。扎实开展居家养老服务,2017年为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达5000人次,办理《老年人优待证》68本。
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制定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明确服务项目和服务方式,制定服务人员岗位职责,突出护理人员选聘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外出培训、专业轮训、内部学训等方式培训专业护理人员50余人次,取得养老护理资格证书13人。定期组织开展“优秀护理人员”、“护理能手”评选评比活动,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