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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关于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0年12月04日 14:50   来源:区纪委 区委组织部 区人社局   阅读: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纪委

广元市朝天区监委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广元市朝天区纪委广元市朝天区监委拟面向全区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对象和范围

全区范围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干部。

二、选调(聘)岗位

选调(聘)职位详见《中共广元市朝天区纪委广元市朝天区监委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选调(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岗位调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或技能(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条件);

3.具有入党积极分子或中共预备党员或中共党员身份的;

4.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8年12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未满基层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区纪委监委组织部(朝天区行政中心940室,联系电话:0839-8678500)。

3.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第一类: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报名表》3份(见附件);③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4张(其中3张贴报名表);④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的,提供资格(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第二类:本人参加工作以来各类表彰或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各类荣誉证书需同时带原件)。

4.报名要求:报名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完整,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无法联系上或因填写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的,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初审和面试

区纪委监委与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主体资格材料和自身工作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初步审核符合选调(聘)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察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对考察发现不符合纪检监察工作岗位要求或接收到不良反映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选调(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视其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选调(聘)

对面试、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四川·朝天”门户网(http://www.gyct.com.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聘)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整个选调(聘)工作由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监督。工作中如发现违纪现象,可向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举报电话:0839-8623452)、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举报电话:0839-8625812)举报或反映。

(二)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环节中,经审查无合适人选,经研究可调减职位。

(三)本公告由中共广元市朝天区纪委广元市朝天区监委、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附件:1.中共广元市朝天区纪委广元市朝天区监委公开选调

(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中共广元市朝天区纪委广元市朝天区监委公开选调

(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咨询电话:0839—867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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