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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1年06月28日 14:38   来源:区委组织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聘)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对象和范围

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干部。

二、选调(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选调(聘)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身体健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2.符合本公告相应选调(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朝天区2021年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3.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见习期)的;

2.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不符合调动规定的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四、选调(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星期三)至2021年7月2日(星期五)18时。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0室);网上报名的,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打包发至邮箱835361173@qq.com。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朝天区2021年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4)区外报名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4.资格审查:由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员会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分别负责对本单位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由选调(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1.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笔试

笔试重点测试公文写作水平,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朝天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yct.gov.cn)、“四川·朝天”门户网(http://www.gyct.com.cn)公告。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重点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应变能力以及岗位所具备的相应素质,满分100分。

4.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试总成绩在朝天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yct.gov.cn)、“四川·朝天”门户网(http://www.gyct.com.cn)公告。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选调(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由选调(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按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公示和办理手续

对面试、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朝天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yct.gov.cn)、“四川·朝天”门户网(http://www.gyct.com.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聘)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一)选调(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

(二)对选调(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调(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对选调(聘)人员审查出不符合选调(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员会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办公室:0839-8621731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0839-8623690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0839-8622292

(二)监督电话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纪委监委:0839-8622594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8625812

附件1:朝天区2021年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 表

附件2:朝天区2021年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3日

上一条: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的公告
下一条:朝天区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递补入闱考察人员名单及考察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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