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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红十字会关于组织开展义务献血的通知

时间:2014年08月07日 11:02   来源:区红十字会   阅读:

广元市朝天区红十字会关于组织开展义务献血的通知

 

  区级各部门、各事企业单位爱心人士:

  生命呼唤血液,爱心需要奉献。为此,我们向广大爱心人士发出倡议:让我们以履行公民义务为光荣,本着关心社会、关心他人的精神积极参加到光荣的义务献血队伍中来,捐一份热血,献一片爱心!

  一、时间:2014年8月8日上午9:0012:00;

  二、地点:区人民医院院内;

  三、注意事项:
  1、献血人员务必带好有效身份证件或献血证;
  2、两次献血时间间隔应在6个月以上;
  3、献血前一晚要保证充足的睡眠,食物应少脂肪;
  4、一周内没有感冒;
  5、女性经期前后三天不能献血;
  6、献血后24小时之内不得剧烈运动; 

  关爱生命,从我们自己做起!希望各单位积极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干部群众踊跃参与此次献血活动。

                

广元市朝天区红十字会

201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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