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物价局
关于公布广元市朝天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按照省政府和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对照《广元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5)、《广元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5),我们编制了《朝天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5)、《朝天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5),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区财政及区物价部门于10月底前完成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在财政网、政府网站上公布,各执收部门要将本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在部门网站上公布,同时在收费场所(点)显著位置以公示栏或公示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部门、项目、标准、依据以及举报电话,公示的收费目录清单作为执收、缴纳、查询、审计、检查的重要依据,部门公示要11月初全面结束,区财政、区物价等相关部门将不定期对公布、公示情况进行检查。
二、及时更新收费项目
收费目录公布公示后,如有新增、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将按照有关文件依据及时更新,同时将更新后的收费目录清单报区财政局及区物价局备查。
联系电话:区财政局综合股 8622372
区物价局 8622293
附件:1、广元市朝天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5)
2、广元市朝天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5)
3、广元市朝天区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2015)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物价局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