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广元市朝天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单位的公告
为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广元市朝天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广元市朝天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申请条件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研究组织或机构可以申请。规划编制申请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规划编制申请单位应具备一定的研究实力,结合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规划编制课题组。鼓励课题组跨单位、跨领域整合专家资源。本次公开选聘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请,必须以课题组的形式,并经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报。
(二)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编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编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
(三)参加编制的专家应具有一定权威,具有高级职称。参加论证、编制工作的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
(四)课题研究要做到理论和实际相结合,调查研究和深入分析相结合,提出的对策措施要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研究成果能直接为广元市朝天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服务。
三、申请内容
朝天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
四、研究进度要求
(一)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评审小组,从研究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研究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规划纲要编制承担单位,于2015年12月中旬下达规划纲要编制聘请通知书。
(二)承担单位接到规划纲要编制聘请通知书后,应于2015年12月20日前与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规划纲要编制协议书。
(三)承担单位应于2016年1月20日前完成规划纲要的草案,提交广元市朝天区“十三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议审查。
(四)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15年2月5日前向广元市朝天区“十三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正式规划纲要。
(五)研究期间,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可依据研究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编制进展情况。
五、规划纲要编制经费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将根据规划纲要编制单位承担类似课题业绩、课题组负责人及成员业绩,以及课题文稿内容、质量和可用性,与申报单位协商洽谈确定规划纲要编制经费,原则不超过40万元。
六、研究成果
规划纲要编制成果由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所有,编制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七、课题申报方式、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申请方式及申报书送达时间。申请单位如实填写《广元市朝天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申请书》(见附件),并于2015年12月14日18:00前将课题申请书原件连同电子文档报送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综合股)。
(二)联系地址及方式。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1116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邮编:628012。联 系 人:
李
先生
何
先生。联系电话:0839-8621751,0839—8622277(传真)。电子邮箱:314486910@qq.com
附件:广元市朝天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申请书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