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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最美朝天人”评选活动通知

时间:2016年07月01日 16:27   来源:区文广新局   阅读: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宣传部

广元市朝天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广元市朝天区网络宣传和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第二届“最美朝天人”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党支部):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勤劳致富、创业创新、”的良好风尚,营造学习先进、崇尚文明、比学赶帮、创先争优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美丽朝天凝聚强大正能量,经区委同意,决定开展第二届“最美朝天人”评选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强力促进“两学一做”活动向纵深开展,热情讴歌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勤劳致富、创业创新”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品德高尚、事迹感人的先进人物,努力在全区上下形成学习典型、宣传典型、崇尚典型、争当典型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凝心聚力,为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美丽朝天而努力奋斗。  

二、评选对象及范围  

朝天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公民或团体,以及在区外生活、工作、学习的朝天籍人士或团体,均可参与“最美朝天人”的评选活动。要特别注重基层普通干部群众的参评工作。  

三、评选标准  

“最美朝天人”评选的基本标准是: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社会形象好,被身边群众广泛认可,并符合以下分项条件之一款。  

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做出突出贡献,得到群众普遍好评。  

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或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敬业奉献: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孝敬父母(公公、婆婆)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天伦之乐;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勤劳致富:通过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实干苦干,不断发展和壮大致富产业;勇于创新、敢于担当,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无私指导当地贫困群众发展农村经济,带动周边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成为当地致富带头人;致富不忘国家,不忘社会,扶贫济困,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对社会奉献较大,社会公认度高。  

创业创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在创新创业领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注重科技进步与创新,吸纳较多当地劳动力就业,帮助当地群众脱贫致富,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四、名额设定  

本次活动最终推选“最美朝天人”10名。  

五、评选机构  

第二届“最美朝天人”评选表彰活动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网管中心为主办单位,由区广播电视台、区文化馆具体承办。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特成立朝天区第二届“最美朝天人”评选表彰活动评审委员会(具体机构人员名单附后)。  

六、评选程序  

推选工作采用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社会评价、择优确定的原则进行。  

(一)宣传发动。2016年7月1日起,区广播电视台、朝天门户网、微朝天、天下朝天、朝天旅游等微信公众平台,以及城市LED显示屏、大型户外公益广告牌等,要及时发布活动信息,宣传“最美朝天人”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标准、推荐办法、联系方式和截止时间,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评选活动。  

(二)推荐提名:2016年7月1日至7月20日。各乡镇党委、区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党支部)根据评选标准,通过实地调查核实、广泛征求意见、推荐公示、党委(党组)研究决定等环节,推选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最美朝天人”候选人1—2名,按要求填写《第二届“最美朝天人”候选人推荐表》,报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进行审查纪律情况审查,再报请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方可上报。  

推荐材料包括:《第二届“最美朝天人”候选人推荐表》、200~300字候选人简介、1500~2000字的事迹材料,5寸工作、生活照各1张,2寸免冠照2张,并提供相应电子文档和数码照片。  

推荐材料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行政中心9—13办公室(电话:0839—8623609,手机:13981250113;电子邮箱:876227285@qq.com)。

(三)筛查遴选。2016年7月20日至7月31日,评审委员会依据评选条件对参与评选的候选人资格进行集中审核,召开专题评审会议,评选出15—20名“最美朝天人”正式候选人。  

(四)宣传报道。2016年8月1日至12月10日区内新闻媒体组织专门人员,对候选人进行深度的挖掘报道:区电视台开设“最美朝天人”电视宣传专栏,展播候选人的感人事迹。朝天门户网开辟“最美朝天人”专栏,用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展播候选人的事迹,微朝天、天下朝天、朝天旅游等微信公众平台同步推送;《广元日报》驻朝天记者站以通讯、纪实等形式,在市以上主流媒体刊载;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分别择优向上级宣传部门、文明办系统推荐参评省市表彰。  

(五)网络投票。2016年12月10日至12月15日区网管中心通过朝天门户网、微朝天、天下朝天、朝天旅游等新媒体,设立“最美朝天人”网络互动平台,组织网友开展投票点赞、网民留言活动等,网络投票结果作为最终评定的参考依据。  

(六)审查审定。2016年12月20日前,评审委员会将通过实地座谈、走访调查、观看视频,查看资料等形成,形成纪实材料,并提请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区级相关部门进行组织审查,最终形成考察报告,再由评审委员会研究,评出10名“最美朝天人”,提请区委常委会终审后向社会公布。  

七、总结表彰  

(一)2016年12月底,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广新局举行组织第二届“最美朝天人”颁奖晚会,邀请首届“最美朝天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二)2017年,要根据具体情况,成立“最美朝天人”先进事迹报告团,深入乡镇、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业等进行巡回报告。区广播电视台、《广元日报》驻朝天记者站等新闻媒体要适时开展回访报道活动。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党委、区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把评选工作列入党委(党组)重要工作日程,作为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抓手,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广泛宣传,全域发动,努力将活动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确保活动组织领导得力,宣传发动强劲,推选过程公正,推选程序有条,活动效果良好。  

(二)正确导向,拓展效应。各乡镇、部门要把评选典型与学习典型结合起来,把评选过程与教育过程结合起来,引导人们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要大力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努力营造学习典型、宣传典型、崇尚典型、争当典型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各乡镇党委、区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党支部)要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操作,从严审核,确保推选的每一位“最美朝天人”具有群众性、先进性、典型性,能够叫得响、立得起、经得住群众和时间的考验。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二届“最美朝天人”评选表彰活动评审委员人员名单。  

2.第二届“最美朝天人”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宣传部     广元市朝天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广元市朝天区网络宣传和管理中心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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