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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时间:2016年10月14日 18:18   来源:区委政法委   阅读: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广元市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推荐四川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16〕165号)文件要求,经七届区委第11次常委会研究,决定拟推荐中子镇为“四川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

干部群众如对推荐单位有不同意见,或认为本单位在维稳工作中有重大失职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情况,请于5个工作日内(2016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政法委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839-8622126。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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