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天区“2014—2016年度法治人物、法治事件”
候选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建设正能量,提升法治宣传在全社会的影响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法治氛围,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评选出朝天区2014-2016年度法治人物7名、法治事件3件。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天(2017年5月25日至31日)。
公示期间,凡认为7名候选人物和3件法治事件中有不符合评选表彰标准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向朝天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839)8626256,电子邮箱:ctqfjb605@163.com
一、2014-2016年度法治人物主要事迹
1.汪叶,女,朝天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羊木人民法庭庭长。汪叶长期工作在审判一线,年均结案200件左右,调撤率达80%以上,无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她在全院首创了口头起诉登记表、QQ视频开庭、微信调解案件等,设立川北第一个家事审法庭、亲情调解室,用“家”的方式使审判更加人性化,更加贴近群众,其创新做法,被省高院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创新性的在裁判文书送达时附赠“法官提示”“劝勉语”“法官赠言”等,她所带领的羊木女子法庭先后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先进集体”、“优秀基层人民法庭”,被广元市妇联评为“巾帼文明岗”,荣立集体三等功。 个人荣获“广元市最美女性”、“最美朝天人”、“办案能手”、“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2016年12月13日中国人民法院报以《一汪秋水映红叶》为题报道了她的事迹。
2.李正发,男,朝天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法制员。自2013年9月调至交警大队以来,李正发审核把关行政处罚案件343起,调查、办理交通事故案件333起,调解事故纠纷2884起,促使区交警大队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全面提高。由于工作突出,先后被评为“群众工作能手”、“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3.王仲林,男,朝天区司法局中子司法所负责人,中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2014年以来,王仲林组织或参与指导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件,纠纷受理率达100%,调解成功率98%,为维护地方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总结提炼的“三随调解法”被《四川日报》进行报道,中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省五星级调委会”。个人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省司法系统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四川省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四川省人民调解能手”。
4.王建,男,朝天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股股长。王建牵头创建了《朝天人社》刊物、创办了《朝天人社》电视栏目和《朝天人社法治》网站专栏,建立了局机关《领导干部法治档案》,打造了机关法治文化走廊。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编写《农民工维权》《社会保险征缴》等法治顺口溜,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法律条文和法治思想。
5.安正永,男,朝天区综治委办公室主任。2014年以来,安正永落实了各类综治组织(队、会)700多个(支)2200多人、技防设施1000余个,建立了边际平安联创共建联席会议制度和“六联”机制,建设“平安家庭”5万多个、 平安乡镇、村社、景区等320多个,年均牵头办理网格事件500余件。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保持在90%以上,名列全省前列,连续五年全市第一。个人先后被评为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全省党委政法委先进个人。
6.李本煜,男,朝天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2014年以来,李本煜在从事行政权力清理、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信访复查、执法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及证件管理、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运行等工作中,严肃认真,踏实负责,及时提出意见,维护了法治政府的严肃性。具体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25件、信访复查案件9件,参与行政应诉案件3件,未发生错案,为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为政府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
7.鄂长清,男,朝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2014年以来,鄂长清先后接待人民群众千余次,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7件,初核27件。他负责的科室连续六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国家级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连续多年在市院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信访工作连年受到朝天区委、区政府表彰。个人被市委政法委表彰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三次获得“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连续多年被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评为“先进工作者”。
二、2014-2016年度法治事件简介
1.朝天区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区。2011年以来,朝天区“六五”普法工作坚持“566323”普治工作思路,以“法律七进”(7+2)为载体,突出《宪法》等重点法律和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村外出务工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探索“订单式”“靶向式”普法新模式,积极建设法治文化,成功创建各级各类法治示范单位33个,形成了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2016年5月朝天区被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区。
2.川陕边际地区联创共建“1+1>2”的“朝天模式”。朝天区立足与陕西宁强县边界接壤实际,突破思维定势、突破行政区划、突破法条限制,坚持资源共享、环境共治、产业共建、文化共融的“四共理念”,把边界接壤村作为超县级行政管辖的“联合体”,按行业、分层级建立各类联合机构和协调小组,构建以“党建为核心、法治为保障、产业为载体、文化为灵魂”的边际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体系,促进边际地区和谐稳定与发展,实现“多边多赢”。先后承办了川陕甘三省五市边界人民调解协作会议,承担了全省“边界人民调解联动联调机制”调研课题,探索建立了转斗乡黎明村和汉源街道办事处七盘关村边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创了边界联调“三破三立三统一”新模式,被列入四川省推进矛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创新项目。“川陕边界联调联创共建”被评为“全国第四届十大地方新政优秀案例”。
3.全国“家事法庭”试点项目在羊木法庭试点成功。2016年,朝天区人民法院了承担了全国“家事法庭”试点项目,在羊木法庭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探索“家”式审判模式,实现家事法庭庭审专门化、人员专业化、方式温情化,有效化解家事纠纷。改革试点以来,羊木家事法庭共办理涉家事纠纷426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419件,调解案件占全部案件的98.3%,且无一案件发回重审或改判,家事法庭审判改革工作赢得社会普遍肯定,其做法被拍摄成法治微电影《消失的亲情》在央视法治频道《小区大事》栏目中播出。
广元市朝天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