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7年上半年新增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53号)和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协议管理的通知》(广人社发〔2016〕1号)文件的规定,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对申请定点的4家零售药店和1家医疗机构进行初审、专家评估、审查和现场查验等程序综合评定,现将拟纳入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公示如下:
一、拟新增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一)医疗机构(共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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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1 |
肖富强中西医结合诊所 |
朝天区潜溪路二段陵江峰阁二期2-1-4 |
肖富强 |
(二)零售药店(共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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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1 |
四川省佳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红康药店 |
朝天区羊木镇九龙路211、213号 |
李培东 |
2 |
四川省佳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羊木药店 |
朝天区羊木镇九龙路148号 |
王霞 |
3 |
四川广元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朝天区十三店(加盟店) |
朝天区汪家乡场镇 |
姚光志 |
4 |
四川广元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朝天区六十三药店(加盟店) |
朝天区中子镇市场街14号 |
张 林 |
二、公示时间:2017年6月19日—6月25日(共7天)
三、受理单位: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受理电话:0839-8625821
五、地址及邮编:广元市朝天区大中坝行政中心418(邮政编码:628012)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单位或个人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便核实情况。我局对有关单位或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照相关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核实处理。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