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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 告

时间:2017年09月07日 17:23   来源:   阅读: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7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公 告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有效整合人才资源,根据《广元市朝天区人事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广朝委发〔2012〕12号),结合单位编制限额、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经区委编委会同意,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区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区统计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8名(其中朝天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名,朝天区统计调查大队6名)。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具备职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格、知识技能;

  3、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朝天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见习期)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未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范围

  符合本次选聘条件的全市在编在职全额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选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调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朝天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地址:朝天区大中坝行政中心311室

  电话:0839—8625812

  3、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请在“朝天区人民政府网”上自行下载《朝天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如实规范填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即进行资格审查,参选者需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两张;

  3、报名登记表一份;

  4、基层报考者必须达到最低服务年限;

  5、报考者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需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选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选聘资格。

  (三)考试

  1、朝天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岗位编码编:20170901)

  该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的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2:1。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的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2:1。考生的最终成绩为笔试*70%+面试*30%。考试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朝天区统计调查大队(岗位编码:20170902)

  该岗位考试方式根据有效报名人数的多少来确定,有效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在3:1范围内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有效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的比例超过3:1的,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通过笔试方式的考生最终成绩为笔试*60%+面试*40%。考试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聘人数与选聘名额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1:1的比例确定为考察对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六)人员确定及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者确认为拟聘人员,并在朝天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流动调配等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凡填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参选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并向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报;

  (二)区监察局将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0839—8622594

  区人社局0839—8625802  

  附件:朝天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朝天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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