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朝天区税务局
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从2019年9月1日起,进入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按照市税务局、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对象
(一)朝天区户籍城乡居民;
(二)长期居住在我区的区外户籍居民(包括在校学生);
(三)中断城镇职工医保人员;
(四)未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退休人员。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2020年我市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
三、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从2019年9月1日开始,2019年12月25日截止。请参保居民务必在2019年12月25日前完成缴费,逾期缴费将给您医保待遇享受带来影响。
四、缴费方式
(一)协议代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已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可直接在本人社保卡中存入足额参保费用(每人250元),实行银行代扣缴费(如原扣款账户非缴费人本人的,需到银行重新签订本人账户的扣款协议后方可扣款)。若参保费用在2019年11月30日前内仍未代扣成功,缴费人应通过其它方式(银行、税务窗口现场缴费,网上缴费)及时缴纳。
(二)网上缴费。城乡居民缴费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网上缴费(含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三)银行代收。城乡居民凭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前往区内的农商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等办理缴费,也可以通过以上银行的网银、手机银行APP、银行自助终端等进行缴费。
(四)税务缴纳。参保续保的城乡居民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前往区内办税服务厅窗口现场缴费。
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凭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前往户籍所在地(或长期暂住地)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后,缴纳当年医保费可按照以上第二、第三、第四条缴费方式进行现金缴费。
除首次参保人员的缴纳当年医保费不能选择协议代扣外,您可选择以上四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进行缴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税务部门征收)。
各缴费人在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区税务局,联系电话:0839-8680901;若需咨询缴费政策,请咨询区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839-8625801;若需咨询参保登记政策,请咨询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839-8623881。
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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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