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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创新医保业务经办服务新举措

时间:2020年02月04日 17:00   来源:区医保局   阅读:

医保战“疫”   齐心协力
——朝天区创新医保业务经办服务新举措

全区参保人员: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医保经办服务大厅人员来往密集,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为有效防范疫情感染风险,朝天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号召全体参保人员尽可能采取非接触性的经办途径办理医保业务。区医保经办机构将推行掌上办、线上办、预约办、延后办等经办方式,实现参保缴费、待遇审核等业务不进大厅、不接触办理。

一、掌上办理

1.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业务。一种方式是可以通过关注“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微信公众号左下角【办税缴费】-【社保缴费】按提示操作。也可以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等银行的手机银行APP或自助柜员机参保缴费。还可以通过工行e缴费二维码进行扫码缴费。

【温馨提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业务涉及人员多,号召广大参保居民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APP等方式,帮助老人、父母、亲戚朋友等不会操作的进行线上缴费,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接触。

2.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缴费。一是参保单位年终结算和工资基数通过外网申报。二是参保缴费计划下达可通过“朝天区职工医保生育征收群”QQ群(群号:819695382)联系工作人员,线上办理。三是各单位按照参保缴费计划办理参保缴费。行政事业单位在同级税务部门缴费,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在医保部门参保缴费,通过代扣代缴或转账方式缴费。所需资料扫码打包后通过征收群传至同级医保经办机构,待疫情结束后,报送相关纸质资料。

3.异地就医备案业务。通过“四川医保”APP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个人账户查询等业务。推荐下载安装“四川医保”APP,随时随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和医保个人账户查询业务。区人民医院可通过“四川医保”APP实现掌上支付,无需排队缴费。药店可通过“四川医保”APP扫码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结算。

二、线上办理

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对外公布医疗保障各项经办业务咨询电话4部,每部电话均安排专人专岗,建立工作台账,开展线上经办,参保人员可根据需要办理的相关业务,咨询相关电话号码,所需资料可通过邮寄、邮箱(邮箱:1145064595@qq.com,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军师街56号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收)的方式提供给区医疗保障局,实现网上传送、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医疗保障待遇经办咨询电话:0839-8622524;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经办咨询电话:0839-8672253;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经办咨询电话:0839-8672253,8622543;

医疗保障综合政策咨询电话:0839-8678993。

(一)门诊特殊疾病申报

参保人员在具有相关病种申报资质的医疗机构就诊后,由医疗机构签署意见,再由医疗机构(区外医疗机构医保科、区人民医院门诊办公室通过业务工作qq群,群号:1040409845)发至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资料,在系统内进行标识,并做好工作台账,待疫情结束后,由医疗机构医保科统一报送纸质资料。

(二)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认定及治疗方案审核业务

参保人员在具有申报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由该医疗机构医保科(区外医疗机构医保科、区人民医院门诊办公室通过业务工作qq群,群号:1040409845)统一上传资料至区医保经办机构,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在系统内进行标识,做好工作台账,并告知参保人员审核结果,待疫情结束后由医疗机构医保科负责报送纸质资料。异地就医使用单行支付药品的参保人员可电话咨询相关政策,并将相关资料邮寄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定点医药机构费用拨付业务

定点医药机构纸质拨付申请单以扫描件打包上传业务工作群的形式报送至区医保经办机构,区医保经办机构实行线上审核和清算,对需要核实的费用在业务工作QQ群内进行交流(医疗机构:朝天区医保工作群,群号:112168955;药店、诊所:朝天区医保定点药店工作群,群号:795850654)。待疫情结束后定点医药机构再向区医保经办机构报送纸质资料。

(四)转移接续业务

1.医保关系转出。参保人员通过电话告知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需办理转出人员的基础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编号等),并通过邮箱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预留联系方式。医保经办机构做好工作台账后打印参保缴费凭证邮寄至转移接收地医保经办机构。

2.医保关系转入。参保人员可将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照片或者扫描件发电子邮件至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并预留联系方式,符合接续条件的即时办理,不符条件的,电话告知参保人员原因。

三、预约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建议非紧急办理业务尽量避免到窗口办理。确需到窗口办理的相关业务,如参保关系转移接续、在职转退休、灵活就业人员确需在疫情防控期间缴纳城镇职工医保费、退休时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未达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因发生大额医疗费用确需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趸交业务等特殊情况,请先与相关业务咨询电话预约后,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落实专人负责预约办理。

四、延后办理

对不急于办理的业务,可延后办理,如:2020年度异地就医中心费用报销暂不限定为出院三个月之内,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时间不限定为生育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市外就医的特殊门诊二类,可将相关资料邮寄至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也可参待疫情结束后申报。

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温馨提示: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请减少外出,避开人员密集地方,出入公众场合请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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