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关于规范朝天城区祭祀活动的
通 告
为加强朝天城区祭祀活动管理,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减少环境污染,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朝天城区实行定点祭祀。现就定点祭祀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朝天城区街道、广场、绿地、公园、居民小区、公(铁)路沿线等公共场所焚烧香烛冥纸(币)。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城区周边林区祭祀。
二、弘扬时代新风,倡导鲜花祭祀、踏青祭祀、网络祭祀等绿色环保祭祀方式。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文明祭祀,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凝聚起文明低碳祭祀的社会共识。
三、朝天城区实行定点祭祀,祭祀地点为:陵江东路外空地、时代广场1号楼外河边空地。(新冠肺炎疫情期,祭祀人员需服从引导,错峰前往。)
四、区民政、公安、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部门将开展专项执法,对不在指定地点焚烧香烛、冥纸(币)等行为进行制止,对违反通告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划定的祭祀地点随城市建设发生变化,由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另行规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