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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森林防灭火工作通告

时间:2020年04月03日 17:33   来源: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阅读:

广元市朝天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森林防灭火工作通告

今年元月1日以来,我区朝天、羊木、中子、李家、麻柳、临溪等乡镇相继发生多起森林火情。当前,气温回升,天干物燥,森林火灾风险极高,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防控人为活动引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现就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各乡镇、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分片负责,包山头地块”的责任体系。生态护林员要坚持每天巡山护林,走村入户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对因工作失职,履职不到位,造成的森林火情、火灾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倡导文明祭扫,提倡鲜花祭奠、家庭追思等现代祭扫活动,禁止在林区烧纸钱、放鞭炮,禁止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烧秸秆、烧地边等用火行为。禁止在林区野炊、烧烤、玩火,禁止乱丢烟头和火种。特别要加强特殊人群管理,特殊人群玩火、失火引发火灾的追究监护人责任。

三、完善预警措施。以林区为单位,调整充实扑火队伍,备足扑火机具,扑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随时做好扑火准备。坚持值班值守,值班领导和干部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火灾,立即电话报告8622297或12119-6。扑救森林火灾时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及时组织扑救,科学合理调度,杜绝人员伤亡。

四、严格依法处理。凡违反本通告,未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广元市朝天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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