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广朝府公字〔202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有关规定,嘉陵江八庙沟水电站建设用地拟启动征收你组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原广元市朝天区文安乡马家湾村3组,将军村4组,八庙村3组;原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业成村1、3、4组,新生村1、6、7、8组,茅寨村1组,茅坪村1组,敬忠村1组,回龙村1、2、3组,红光村1组,横梁村1、2、3组,风雷村1、7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36.9550公顷,其中农用地29.8530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6.0515公顷,林地23.8015公顷),建设用地0.3551公顷,未利用地6.7469公顷。各组具体面积见附件《嘉陵江八庙沟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情况明细表》。
二、征收目的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三、拟征收单位
朝天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已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五、其它事项
启动土地征收部门: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咨询电话:0839-8621621
公告途径: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拟征收土地所在村组公开栏和朝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告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7日
特此公告
附件:嘉陵江八庙沟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情况明细表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