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雨量充沛,气温升高,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期,是毒蘑菇中毒事件的高发季节。朝天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及餐饮服务单位——为了生命安全,千万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一、充分认识毒蘑菇的危害性。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严重者可死亡。食用毒蘑菇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目前,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
二、切勿采摘、购买、食用野生蘑菇。由于野生蘑菇种类繁多,有毒无毒难以凭肉眼辨别,毒蘑菇所含毒素非常复杂,许多毒素目前还无法检测,即便通过烹调、加工或者晒干等方式也不能破坏其毒性,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最有效的预防措施就是不食用野生蘑菇。
三、发生食物中毒时要及时处置。一旦误食毒蘑菇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视物模糊或幻视、幻听等症状时要高度警惕,立即处置。可饮用大量温开水或稀盐水,然后用刺激喉部的方法催吐,并及时送医疗机构诊治,注意保留好食用的野生蘑菇样品和呕吐物供专业人员救治参考。
四、严禁野生蘑菇进入餐桌。各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餐饮场所,严禁采摘、采购、加工、售卖、食用野生蘑菇,避免野生蘑菇进入餐桌。同时,对发生疑似毒蘑菇中毒事件要及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区食安办报告,坚决杜绝因食用野生蘑菇而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