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朝天区税务局
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自2020年9月1日起,即进入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为保障广大缴费人权益,根据市税务局、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对象
(一)朝天区户籍城乡居民;
(二)长期居住在我区的区外户籍居民(包括在校学生);
(三)中断城镇职工医保人员;
(四)未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退休人员。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2021年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主管部门全额代缴,个人不再缴费。
三、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从2020年9月1日开始,2020年12月31日截止。请参保居民务必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逾期缴费将给您医保待遇享受带来影响。
四、缴费方式
(一)协议代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已通过本人社保卡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可直接在本人社保卡中存入足额参保费用(每人280元以上,预留短信服务费等费用,防止因银行卡余额不足而不能成功扣款),实行银行代扣缴费(如原扣款账户非缴费人本人的,需到银行重新签订本人账户的扣款协议后方可扣款)。若参保费用在2020年11月30日前内仍未代扣成功的,缴费人应通过其它方式(银行、税务窗口现场缴费,网上缴费)及时缴纳。
(二)网上缴费。城乡居民缴费人可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工行e缴费二维码、农行缴费二维码、微信、支付宝缴费。
(三)银行柜台缴费。城乡居民凭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前往区内的农商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等办理缴费。
(四)税务缴纳。参保续保的城乡居民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前往区内办税服务厅窗口现场缴费。
您可选择以上四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进行缴费!
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前往户籍所在(或长期暂住地)乡镇医保站办理参保登记后,缴纳当年医保费可按照以上第二、第三、第四条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各缴费人在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区税务局,联系电话:0839-8622039;若需咨询缴费政策及参保登记政策,请咨询区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839-8672253。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朝天区税务局
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