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场镇基础设施暨现代农业园区瞭望台建设项目经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广朝发改项目[2011]88号、广朝发改项目〔2011〕124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采用BT模式(建设—移交)建设并通过公开招商方式选择投资建设人,招商人为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人民政府。目前已具备招商条件。现将有关招商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场镇基础设施暨平溪现代农业园区瞭望台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大竹村
(三)工程概况:平溪乡场镇基础设施暨现代农业园区瞭望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涵盖:场镇街道硬化、排水系统、光亮工程、绿化工程、公厕、污水处理系统等建设;观景台主体楼、步游道、桥涵、道路硬化。
(四)工程造价:项目财评控制价451.43万元,其中场镇基础设施为311.66万元(含污水处理系统38.33万元);现代农业园区瞭望台为139.77万元。
(五)建设工期:240天。
二、招商范围及内容
广元市朝天区平溪场镇基础设施暨现代农业园区瞭望台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及图纸所示范围。
三、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四、项目回购
(一)回购价款由工程建设费用和总投资回报额组成。工程建设费用以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金额为准,总投资回报额为工程建设费用乘以总投资回报率(不高于15%)。
(二)回购方式及付款办法:采取一次性回购、分期付款方式。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3:3:4比例支付。第一次付款时间为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的对应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为第一次付款时间,第一次付款时间满一年起十天内为第二次付款时间。第二次付款时间满一年起十天内为第三次付款时间。
(三)回购价款在回购期内不计取利息。
五、担保
(一)朝天区人民政府提供项目回购的书面承诺。
(二)项目业主未能按照约定向投资人支付回购价款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向投资建设人支付逾期未支付部分的资金利息。
六、投资建设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投资建设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资建设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企业经济状况、技术装备良好,银行资信等级高。履约情况良好,社会信誉度高,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等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行为。
七、招商评审和中选投资建设人的确定
符合招商条件要求且总回购价款报价最低的投资建设人作为中选投资建设人。招商评审程序、办法、时间、地点在招商文件中另行约定。
八、招商合同的签订
投资建设人中选后须在7日内交纳实力证明金150万元到招商人指定账户并与招商人签订招商协议,中选人中选后不在约定时间内足额交纳实力证明金或不与招商人签订招商协议的,中选无效,投资建设人的投资建设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商公告在四川日报网、朝天门户网和广元日报等媒体发布。
十、报名须知
(一)报名和购买招商文件时需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二)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8日至2012年12月24日17:30时(节假日不休)到招商人处报名,购买招商文件,不接受电话、口头及邮寄报名。
(三)报名地点: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四)招商文件获取:报名现场出售招商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资建设人须在2012年12月24日17:30时前交纳投资建设保证金10万元到招商人指定账户。未按规定交纳投资建设保证金的投资建设申请人将被拒绝。
收款单位: 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 广元市朝天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曾家信用社
银行开户名: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人民政府
银行账号: 88080120005686618
(六)投资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5日10点,地点:朝天区影剧院一楼一会议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981294232
传真:(0839)8688100
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人民政府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