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
关于督促被执行人限期履行法律义务的公告
为发挥执行职能,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服务朝天经济社会发展,护航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将启动为期一个月的“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现依照相关规定发布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公告。
本院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凡在本院有案件未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到本院执行局依法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配合法院执行。逾期未到法院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本院将严格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各位被执行人务必认清当前严峻形势,即日内主动到我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朝天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电话:0839—5595022。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