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名单公布
我市1个集体2名个人上榜
本报讯(广元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雪洋)近日,司法部决定授予29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授予999名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其中,昭化区昭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舒清华和剑阁县普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张智强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昭化区昭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02年成立以来,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有序推进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尤其是近年来在重点项目工程的顺利推进与落实上发挥了较好作用。2020年以来,主导调解纠纷170余件,涉及疑难纠纷50余件,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优质的社会环境。
舒清华从事调解工作10年,始终坚持把依法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作为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妥善、公平公正地化解医疗纠纷。截至目前,调解率达100%,调解协议履行率达100%,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率达100%。
张智强从事调解工作近30年,在调解工作中紧紧围绕“小事不出村(社)、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目标,全力做到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为维护当地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