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晚报讯(全媒体记者袁欢)日前,《广元市食盐供应应急预案》(下称《预案》)出台。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情况下,食盐批发企业及相关部门职责,还建立健全了应对突发食盐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
启动条件包括:接到各县(区)人民政府(含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盐业主管部门、上级部门等通知,发生突发事件,需启动应急预案的;发生洪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的;发生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的;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发生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引起食盐抢购,导致食盐价格上涨或出现大范围食盐供应脱销的;其他发生食盐市场异常波动,需启动应急预案的。
食盐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Ⅰ、Ⅱ、Ⅲ三个级次:Ⅰ级为市内2个(含)以上县(区)发生食盐市场异常波动;或因毗邻省份发生食盐市场异常波动,导致市内相邻区域有1个(含)以上县(区)发生食盐市场异常波动。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引发食盐市场异常波动;Ⅱ级为市内1个县(区)发生食盐市场异常波动;Ⅲ级为市内1个县(区)区域内发生食盐市场异常波动。
《预案》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及省级盐业主管部门核实认定为Ⅰ级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的,立即启动本预案;属于Ⅱ级或Ⅲ级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的,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指导下立即启动当地食盐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对在食盐市场供应应急工作中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对食盐市场供应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食盐专营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