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以文件形式落实了我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对排查出来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问题和隐患,实行属地管理,行业负责,业主负责,区级领导包案的工作格局。
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基本按要求全面实行了建设项目农民工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得到有力保障。2017年,全区共办理各类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5户,落实保证金650余万元。
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2017年下半年我区积极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在建设项目落实和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专户,督促业主及施工单位积极落实,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各相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截至目前,全区已在投标500万元以上的项目落实和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专户8个,完成在建项目的80%。
实行实名制管理。在工程建设领域,围绕推行落实农民工工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办法,做好银行代发工资,分包企业在用工上都实行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上采用现场农民工签字后现金发放或直接银行卡直发。目前,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已基本实现工资上卡或由施工项目直接发放。
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积极开展日常巡查、季度排查等相关工作,按部门分工和协调机制加大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受理和案件查处力度,严格依法处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进一步落实劳动保障与司法衔接相关制度。2017年,全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受理处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65件,协调处理54件,立案调查处理案件11件,其中,移送公安9件,处罚1件,责令整改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