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挂帅,住建、文化、旅游、国土、文物等部门组成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工作领导机构,并在各乡镇确定一名兼管员,负责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对接工作,统筹行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职责。在区政府常务会上组织学习《广元市历史乡土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办法》,并下发到各乡镇和区级相关部门,严格贯彻落实。
重视规划引导。近年来,随着各级传统村落保护意识的逐渐提高,我区根据全区传统村落的现状,在传统村落的规划上划定了重点保护区和传统风貌协调区,正在制订新的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方案。当前,已把“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工作纳入全区乡村振兴的规划之中,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推动实施。
强化保护扶持。打捆整合项目资金500余万元,对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和科学艺术价值,特别是具有文物价值、记载红色文化历史和凸显当地民居风格的传统民居、传统院落,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予以重点修缮保护。同步提升周边配套景观、基础设施,形成了一批集文化展示、休闲度假等功能的人文观光地。目前,已修缮保护传统村落13个,改造升级传统民居300余栋。
挖掘文化内涵。我区高度重视村落文化的挖掘与传承,组织专人把传统村落里那些真实的、生动的、口耳相传的动人故事和传统文化记录整理出来,再通过展陈、墙画、舞台表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展示,提高利用的效果,并形成“看点”,进而更好地反哺保护、实施保护。目前,已经将国家级非遗“麻柳刺绣”在本乡石板、复兴、四平三个传统村落进行了传承,同时即将建设“麻柳刺绣陈列馆”;李家锣鼓、平溪裸戏、小安龙灯、羊木陶瓷、曾家康养等特色文化都有很好的挖掘和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