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2020年10月16日朝天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与辖区内12个司法所签署了《社区矫正授权委托书》,委托协议期限为一年,每年签订一次。由委托方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和被委托方各基层司法所负责人签字盖章。
社区矫正管理局委托授权各司法所协助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明确告知了各司法所应尽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被授权司法所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通过授权委托,社区矫正管理局进一步落实了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的责任义务,对推进朝天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朝天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李柿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