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区司法局多措并举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无缝衔接安置帮教人员。配合监狱在刑释解教人员系统核实信息,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后,及时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接收和安置帮教。落实常规走访,重点帮教人员“必接必送”等工作,加强与安置帮教对象的沟通。根据收集的信息对每一位安置帮教人员建立“个人档案”,确保安置帮教人员的信息完善。
二是坚持落实动态监管工作。完善司法所定期、不定期对刑满释放人员走访、排查制度。通过入户走访、走访邻居、走访村(社区)工作人员等方式,切实掌握刑满释放人员的生活状况、精神状态等,为帮助安置帮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积极协调对接安置救助。积极与安置帮教人员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沟通协调,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住房救助等政策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纳入保障范围;通过“搭桥”的方式联系本地企业,尽量帮助安置帮教对象解决就业问题。
四是压实责任持续跟踪帮教。接收安置帮教对象后,立即将责任落实到相应司法所,司法所接到安置帮教对象后立即与矫正对象所属村(社区)、家庭联系,分别确定帮教责任人,成立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协议。与此同时,宣传安置帮教相关的政策,鼓励刑满释放人员要重拾信心、早日回归社会。(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郭桂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