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司法所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为抓手,念好“六字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服务乡村振兴,助力基层治理。
坚持政治建所,打造司法行政铁军。始终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根本政治任务,通过规范化、制度化的学习,形成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学习型司法所。司法所与区司法局、镇党委和所内工作人员分别签订守纪律讲规矩承诺书,每月开展1次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廉政教育,永葆政治忠诚。
坚持人才强所,配齐配强基层力量。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4名(含司法辅助人员1名),其中法律本科3人、2人分别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和“四川省人民调解能手”。在镇村干部、青年农民、乡贤中培养“法治土专家”“法律明白人”201名;争取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组建了党员法治服务队、专业调解队等队伍,聘请了9名律师和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镇村两级法律顾问。
坚持业务立所,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法治宣传育民。推进“订单式”和“靶向式”普法,按企需和民需送法上门;扎实开展知客讲法、文艺说法、法治赶集、媒体播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把法治宣传与文化活动、脱贫政策、科技知识、文明新风、卫生健康、家风家训有机结合,实现资源整合化、供给精准化、内容靶向化、效果最大化。法律服务惠民。将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法律咨询点、人民调解接件点、公证协办点、法律援助代办点、仲裁业务联系点、行政执法意见收集点、立法民意采集点,以窗口形式全方位开展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司法所人员、村(居)法律顾问全部入驻26个村(居)的群众微信群,从而形成集合推送普法信息、解答法治咨询、收集法律服务意见反馈为一体的网络平台。矛盾调解安民。充分总结王仲林个人调解室的工作经验,结合“枫桥经验”在全区的具体实践,形成摸、询、诊、调、访的“仲林五步调解法”(摸:摸排纠纷线索,提前介入;询:询问纷争诉求,理清思路;诊:诊断根源焦点,精准发力;调:善用方法技巧,对症施治;访:回访宣传教育,维护和谐。)并全面推广,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7.9%。依法治理护民。健全镇内合法性审查制度,辖区内规范性文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协议等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向社会公布且不得实施;矫正对象实行“柔性”管理、法德兼育,刑释人员帮扶目标定为吃得饱、穿得暖、住得下、不歧视;加快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构建起法治乡村建设新体系。
坚持科技兴所,全力推进“智慧司法”。办公智能化。每人配备一台电脑、一部手机,全面应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和移动办公(办案)APP,实现了随时随地可办公(办案)。管理智能化。利用社区矫正定位系统和“雪亮”工程,矫正对象管理实现了看得见、盯得住。服务智能化,配置了触摸一体机1台,提供了人民调解、公证服务、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基层法律服务等查询功能,实现了法律服务便捷化和智能化。
坚持基础固所,大力改善办公条件。办公用房150平方米,统筹设立了所长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人民调解室、视频会议室、社区矫正工作室、远程探视室等功能用房。购置了办公电脑、视频会议终端、会议桌椅、档案柜、打(复)印一体机、高拍仪(带签字板)、指纹采集仪、执法记录仪、监控、电视机等设施设备。设置了所务公开栏、政策宣传栏、群众回音栏等。
坚持依法治所,规范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实行所长负责制。严格落实司法所重点权力运行风险“联防联控”清单和责任清单制,构建起所长全面负责、相关人员各司其职的权责明晰的管理体系。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司法所工作制度,制定了司法所队伍管理、装备管理、档案管理等7本台账;严格业务管理,建立“5+X”(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刑事执行+专项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奖惩机制,严格内部考评,建立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业务评价等制度。依法依规管理。合法性审查、社区矫正人员表扬、重大纠纷调解等事项的决定必须经全员讨论通过并报局机关备案,人员评优评先、处分、借调借用等必须事先征求意见并由局党组批准。(区司法局办公室许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