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好排查关。严格实行村(社区)每周、乡(镇)和行业专业领域每半月、全区每月一次大排查和专项排查制度,要求全区各调解组织要认真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尤其是在“两会”、重大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面对辖区内的特殊群体时,必须进行专项排查,盯紧特殊时间段和特殊群体,对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把好化解关。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分为简单纠纷、普通纠纷、重大纠纷、特别重大纠纷四类,明确简单纠纷、普通纠纷由一般调解员调解,重大纠纷、特别重大纠纷由调委会主任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调,同时,建立调解台账,对矛盾纠纷调解情况进行统计和监测。
三是把好总结关。按照一月一总结、一季度一上报的工作思路,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定期进行总结,并在人民调解员培训、业务交流等会议上进行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郭桂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