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司法所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领导,有人把我家房子光挡住了,你说这事咋整?”前不久,沙河镇石卡村七组郭某发来到沙河司法所,对其邻居谷某春进行控诉。经过一番详细询问,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事情原委:谷某春新建房屋遮挡了郭某发两间住房光线,影响郭某发房屋的通风和采光,郭某发希望沙河司法所出面帮忙调解。了解事情原委后,沙河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沙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起开展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分别与郭某发和谷某春单独谈话,了解到郭某发想要谷某春赔偿损失15万元,但是谷某春不愿意也没有那么殷实的家底可以赔偿郭某发15万元,双方僵持不下。调解员考虑到郭某发的房屋不是新房,已经居住了几十年,与其要求谷某春支付高额赔偿费,不如说通谷某春让给郭某发一块宅基地,方便其修建新房,再给予适当经济补偿。想好调解对策之后,调解员将郭某发和谷某春叫到一起,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动之以情、诱之以利,把调解建议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向双方分析其中利弊,最终说服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谷某春支付郭某发赔偿金3万元并将宅基地转让给郭某等。(沙河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