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区法院执行干警利用周末时间着力开展“受教育、强执行、保民生”系列执行专项活动,切实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盼”合法诉求,践行为民司法的初心。
2020年3月,张某甲因民间借贷纠纷将张某乙及其名下四川某某建筑劳务公司诉至区法院,经区法院调解,张某乙、四川某某建筑劳务公司向张某甲偿还借款32万元,调解协议生效后张某乙、四川某某建筑劳务公司未按时履行,张某甲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张某乙却与执行人员玩起了“躲猫猫”,既不申报财产,也不与执行人员见面。5月23日,执行人员将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张某乙通知到区法院。一开始,张某乙一度以自己没有履行能力为脱辞心存侥幸,但随着执行调查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张某乙及其公司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张某乙近5个月发生了103.9万元的往来资金流水,有500多万元的未结工程款债权等违法事实,在铁证如山的事实面前,区法院当即决定,对被执行人四川某某建筑劳务公司拟罚款5万元、对张某乙司法拘留15天。在强制执行的高压态势下,被执行人张某乙终于认识到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于5月23日主动缴纳罚款5万元、支付执行案款5万元,同时承诺在2021年5月30日前履行完与张某甲的全部执行案款,及其涉及区法院所有案件的全部执行义务。
“法官同志,在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之后,我没有主动申报自己的财产,经法官以案释法,我才意识到自己不诚信、不守法的严重后果,并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我深感后悔。”在缴纳完罚款后,被执行人张某乙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截止目前,区法院利用周末时间已有效化解执行积案11件,执行到位标的8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