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区司法局召开2021年司法所工作推进会。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和相关股室(直属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通报了《省司法厅关于授予云峰司法所等4个省级“枫桥式司法所”的决定》和《市司法局关于授予五龙司法所等30个市级“枫桥式司法所”的决定》,会议传达了全市促进法治工作推进会、社区矫正和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省、市、区有关重要文件,对去年和上半年司法所普法与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促进法治、内务管理、社区矫正等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认为,2020年全区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司法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在全市走在了前列,设施设备进一步优化,标识标牌进一步规范,成功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10个,省级“枫桥式司法所”1个,市级“枫桥式司法所”3个。面对新时代,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发展更加重视,群众对司法所的需求更加强烈,特别是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只有司法所明确了每个乡镇都要设立。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做好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会议指出,全区司法所工作也还存在质效不高、精品缺乏,双重管理的漏洞,统筹协调还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理清司法所与司法局、各股室、乡镇党委政府三大关系,切实尽职履职。二是把握重点、全面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升级进位。三是遵规守纪、自我约束,树立司法行政人员良好形象。推动司法所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