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错了,我真的不应该为了逃避还款换电话号码,让全家人搬走,让你们联系不上我。我现在明白了躲是躲不掉的,请你们再给我一次机会,我马上还钱。”
近日,申请执行人郭某某向朝天法院执行干警提供了被执行人向某某的下落,向某某因涉嫌犯罪在利州区公安分局接受调查。执行干警接到消息后迅即行动,与利州区公安分局对接,在向某某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后将其拘传至朝天法院。
向某某与郭某某系朋友关系,2016年向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陆续向郭某某借款共计73500元。借款到期后,向某某拒不归还借款并举家外迁,郭某某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便于2017年将其诉至朝天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向某某偿还借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因向某某及家人均外出且无法联系,法院便采取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作出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向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且仍不能与其取得联系,郭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向某某得知区法院拟对其逃避执行的行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立即表示悔过并迅速与其亲属联系缴纳执行款。至此,拖延多年的借款一次性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