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汛期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区司法局坚持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财产安全”为原则,以四项措施为着力点,筑牢汛期安全防线。
及时开展气象提醒。局办公室安排专人收集广元、宁强气象信息,并及时通过会议或在单位微信群发布雷电、暴雨、地质灾害以及雨情、水情等预警信息,提醒全体干部职工做好防汛值班和个人安全出行。
充分做好防汛准备。根据安排,局办公室及时采购了雨衣、雨靴、手电筒等基本防汛物质,落实了一楼办公和职工食堂设施设备转移地点。
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由局办公室督促各股室、各司法所分别对各自办公区域和职能工作范围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上报办公室汇总,然后根据局领导批示进行及时整改,截至目前,已排查出办公区域1处房顶漏水情况,现已整改到位。
逗硬落实防汛值班制度。一是强调汛期值班纪律。通过党组会、干部职工会通报年度汛期值班安排,组织学习防汛安全知识和反面典型案例,强调汛期值班纪律,做到警钟长鸣。二是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要求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在岗值班,按要求做好值班相关工作,并且值班组要将在岗值班的佐证照片传送至单位微信群;同时其他干部职工通讯工具也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三是由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牵头,政治部和局办公室参与,不定期的抽查检查防汛值班情况 。(区司法局办公室赵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