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落实,沙河司法所“四个到位”做好解矫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成效。
教育到位。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解矫谈话,询问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期间的收获、感想以及今后的打算。告知其回归社会后,一定要引以为戒,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公民,在解矫后的三年内,司法所仍会进行一定监管,定期排查,如电话号码及居住地变更,要及时通知司法所。
手续到位。在社区矫正对象期满前一周,指导社区矫正对象写好书面总结,在解矫当天沙河司法所工作人员填写《社区矫正审批表》,报送朝天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审批,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的表现,对其进行综合评估,完成《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及时向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宣告解除社区矫正并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
衔接到位。在社区矫正对象解矫之后,及时将其纳入安置帮教范围,建立个人档案,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确保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实现无缝对接。
排查到位。社区矫正对象解矫之后,司法所及时通知所在的村(社区)书记履行监督职责,定期组织排查,了解有关情况,并通过排查,建立特殊人群帮扶长效机制,防止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沙河司法所胡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