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区委政法委结合全市加强干部作风纪律整顿工作要求,明确“十条措施”,强化干部职工作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政法铁军。
一是严格执行上下班作息纪律。不准迟到、早退,实行上班签到制。
二是严格执行上班期间工作纪律。不准在工作日参与不良活动、不按规定报告擅自外出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在工作日和公务出差期间饮酒等。
三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外出开会、办事和出差必须请示报告;因病、因事、年休、结婚等需要请假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并严格按程序和权限请销假。
四是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会,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会议期间保持会场安静,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会后及时报告或传达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五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禁空岗、脱岗,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六是严格规范公务活动纪律。严格实行外出学习考察及开展业务活动的事前审批、事后报告制度,注重实效,严格控制人员和经费。严禁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格执行委机关公务接待制度,规范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管理。
七是严格工作交办制度。重点工作、单项工作实行工作交办制度,采取口头交办、书面交办两种形式。书面交办由委机关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批交办,接受交办任务的办室或个人,应当按照要求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八是严格保密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保密法》和相关保密准则,做好保密文件、资料和存储介质的保管工作。
九是严格来访接待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单位业务来访,要做到接待热情、办事周到、言行仪表文明、回答问题耐心到位。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严禁相互推脱责任。
十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纪律要求。委机关干部职工要认真履行职责,杜绝违纪违规和消极怠工行为。严禁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宴请和收受服务对象赠送的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杨小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