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依法维护其知情权,保障其合法权益,区司法局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政务信息公开。
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宣传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对考核对象、考核内容、报送途径、形式及审核程序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形成一套严格的信息管理制度;在人员相对集中的业务信息会上,对信息报送制度进行学习,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报送信息,杜绝虚假、不实、无用、重复信息。
全面学习法律法规。对于《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涉及和主要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通过干部职工大会会前学习制度对部分涉及信息公开工作的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同时鼓励全体干部职工通过自学的方式主动学习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每一条信息的公开都合法。
全面推进信息公开。除法律规定不公开、依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的内容外,其余信息做到依法公开。通过报送典型案例的形式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案件汇总公开;通过案件录入等形式将行政复议案件录入相应系统,将案件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通过报送信息并上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宣传中心等形式对区司法局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公开。(区司法局赵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