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实施以来,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有效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坚决捍卫国家利益,成效显著。
一是构筑国有财产保护检察屏障,加强对国有财产的监管力度,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办理拖欠人防易地建设费案件9件,向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督促追缴易地建设防空费640万元。办理违规领取社保基金案件1件,针对行政机关的不当履职,区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督促追缴违规领取社保基金5.9万元,有效保护了国有财产不受侵害。
二是构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保护检察屏障,着力维护土地出让秩序。办理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案件2件,向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督促追缴土地出让金410万元,有力地遏制了相关企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现象,维护了良好的土地出让秩序。
三是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针对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区检察院提起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均得到区法院的判决支持,被告人也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为国家挽回野生动物资源损失2.9万元。
四是加大对国家矿产资源的保护力度。针对被告非法采矿行为,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赔偿给国家造成的矿产资源损失,为国家挽回矿产资源损失200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