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刑满释放人员更好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切实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云雾山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措并举,积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健全组织网络。辖区内成立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由司法所、派出所包片民警和镇政法统战委员等共同组成,明确职责,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把好关口,强化管理,明确分工,落实专人负责,使安置帮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加强衔接管理,落实帮教计划措施。刑释解矫人员回归社会后,及时联系所属社区、村委会共同核查,登记造册,建立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落实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制度。确保重点帮教对象衔接率100%;对每一位安置帮教对象采取“一帮一带”,“多帮一”的结对帮扶形式,做到安置帮教对象能安其身、稳其心、促其改。与村(社区)签订安置帮教协议书,促进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
多方联合排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司法所积极主动作为,联合派出所、乡镇相关部门、村委会对辖区开展排查走访活动。对辖区内的安置帮教对象每季度至少走访一次,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帮教措施有落实。
以人为本帮扶,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在日常帮教中,云雾山司法所积极帮助安置帮教对象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积极协调民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安置帮教对象办理临时救济和低保手续。对重点人员、疫情等非常时期回归人员建立必接必送等帮教责任制。对回归前犯罪性质恶劣,回归后生活特别困难“三无”人员,以及人户分离、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作为重点帮教对象。按要求做到不脱管、不失控。同时结合突出性、阶段性的综合治理工作,做到每次必查,每次必须摸清底细,通过有效管控,预防和减少安置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云雾山司法所许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