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区司法局以“三把尺子”为标准,从严管理干部。
高度统一的思想准尺。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为抓手,常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形成专项学习制度2项,每月形成固定学习日,以党章党规、法律法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标准,强化党员干部四种核心意识,坚定四种自信,把控意识形态主动权,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思想上的定力。
制度引领的行动标尺。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全区总体发展思路,以法治扶贫为切入,以全力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为手段,以人民群众满不满意、工作成效明不明显为标准检验干部尽职履责情况,形成工作制度8项,干部管理制度12项,基层司法所管理制度8项,印发工作指南30余份、工作规则读本50余份,锻造全系统干部的行动标尺。
“严”字当头的纪律戒尺。局党组坚决贯彻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以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区委“七个加强”、省司法厅十二项规定等规章制度为纪律要求,以“一岗双责”和“清单+责任制”为工作要求,结合“作风纪律巩固年”活动,聚焦问题进行集中政治,查找问题3个,落实整改措施5项。以整改促作风转变,锻造纪律上的戒尺,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作风建设持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