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反假币工作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召开。会上,我区反假币工作特别是区检察院侦监科科长蒲兴琼同志,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国务院反假币工作联席会议予以通报表扬。
精准引导,确保侦查取证准确到位。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建立假币案件通报机制,对所有假币案件提前介入,针对案件疑点、难点,就进一步完善案件的调查取证提出指导意见,有效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确保了侦查取证的准确,加快了办案进程,提高了执法效果,为案件顺利办理打下坚实的基础。如文某某、张某某出售、运输、购买假币:查办该案时,文某某、张某某均供述是购买真美元,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从交易场所、美元与人民币汇率、商谈价格的过程、汇率由正常变为极低等方面收集客观证据来证实二人对于买卖假美元主观上是明知的,最终,该案顺利起诉到法院,被分别判处15年和10年有期徒刑的重刑。
精准审查,确保指控犯罪准确到位。政法各部门在办理假币案件时,始终坚持以证据为核心,加强案件证据审查,严把案件质量关。如办理的肖某某、罗某出售假币案:经审查发现,同案其他人租用罗某的车去接人,罗某供述主观上不明知他人出售假币的行为,在假币交易过程中,未起到帮助作用,且也没有其他证据予以证实,故不能证实罗某出售假币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主动撤回该案件。认为肖某某出售假币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的意见书》,以便公安机关及时补充完善证据,确保案件顺利起诉到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013年以来,全区办理假币案件3件5人,起诉5人,其中1人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2人被判处8年以上有期徒刑。
精准治理,确保社会管控准确到位。
依托我区创新推出的“互联网+平安边际”、网格化管理等综治框架,抓好办案环节精准治理。办案中,切实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及案件参与人的法制教育,办案的法制意义得到深化。对典型案例进行“靶式”宣传,反假币成员单位、村社形成合力,净化了假币滋生的环境,我区假币犯罪逐年下降,直至无所遁形,为反假货币形势总体平衡可控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