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搭建平台,丰富载体,着力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努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以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提升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依托校园这个青少年法治宣传主战场,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协调教育部门,经常性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充分利用农家书屋、学校课堂等载体,创新宣传方式,使学生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学到法律知识;组织普法教育志愿者开展集中宣讲、授课、警示教育、一对一帮扶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不断提升青少年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今年以来,开展法治进课堂活动40次,组织志愿10批次,受益2000人次。
二是以矫正安帮为重点,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积极发挥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作用,创新管理方式,积极探索了“3+1”(三个结合、一个制度)矫正模式,改变传统授课模式,注重心理疏导和评估,引导建立健康家庭关系,促进政法机关与群团组织建立联席制度落地落实,积极和教育部门沟通协调,帮助未成年矫正对象重返校园接受良好教育。通过多方努力,为青少年矫正人员营造良好的改造环境,帮助他们重拾信心,以良好面貌回归社会。目前,已帮助1名未成年矫正对象重返校园,全区21名青少年矫正对象(其中4名未成矫正对象)管理到位,思想状况稳定。
三是以人民调解为引导,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组织各司法所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涉及到青少年的矛盾纠纷要指派经验丰富、专业知识及调解能力强的调解员参与调解。指导乡镇学校建立驻校人民调解工作室,及时调解学生人身损害事件纠纷,防止事件纠纷激化,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预防校园损害事件纠纷发生。
四是以法律服务为辅助,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组织辖区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公证员等为青少年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减免公证费用等法律服务,已为1名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定期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公证员开展青少年维权宣传活动,受益青少年2000余人次;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人才库,入库律师及基层法律工作者7人,专门针对青少年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认真接待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的来信来访,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
五是以“五老”为补充,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单位老干部、老专家的作用,做好司法行政系统青年干部的传帮带工作,建立“一帮一”、“一联一”帮扶机制,切实提升单位青年干部的执业能力;引导乡镇老干部、具有法律知识的老教师等参与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在基层依法治理中发挥余热,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出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