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是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直接实施者和执行者,也是“奉法者”的主体。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通过持续、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和扎实的法治实践,全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提升。
一、坚持“会前学法”,强化依法决策能力
始终把坚持学法作为会议的前奏,切实把学习宪法法律知识作为学习的头等大事。一是区四大班子带头学。区委区政府工作规则就会前学法作出规定,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学法计划。二是各级党委(党组)例行会前学。各部门、乡镇每年开展集体学法至少4次,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至少1次,提升了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素养。三是重大决策前专题学。进一步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决策前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坚持对决策权限、内容、程序等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确保依法科学决策。
二、开展“专家讲法”,提升法律专业水平
一是法学专家讲。每年邀请法学专家、大学教授为区级各部门、各乡镇领导干部开展法治专题讲座1次以上。二是行业“专家”讲。根据实际需要,协调交通、卫健、水利、应急管理、防邪、禁毒等部门的专业人才进行专题法治讲座,法治讲座的内容不断丰富。三是单位“专家”自主讲。各乡镇、各部门组织本单位内部专业性工作人员因时因地制宜进行内外讲法活动,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题法治讲座,不断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三、推进“年度述法”,强化依法履职责任
制发《朝天区领导干部述法制度(试行)》,推动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入脑入髓,把法治贯穿到履职行权全过程。一是对象全覆盖。副县级以上的实职领导干部以及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其他干部向党委(党组)采取书面述法、会议述法等方式进行述职。二是内容分类规定。述法内容分为共性内容和重点内容,不同对象的述法内容也不完全一致,主要围绕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情况、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普法教育责任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述职。三是考评促实效。加强述法考评和结果运用,述法考评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评结果经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审定,并作为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及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四、推动“任前考法”,检验法治学习成果
始终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推进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出台《朝天区领导干部建立法治档案制度(试行)》工作制度》。一是人大任命干部任前考法。近三年以来,区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测试75人,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二是组织部门任命干部任前考法。在拟任科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中增加法律知识比重,以考督促领导干部自觉深入学习法律知识,切实提升干部法律知识水平。三是区政府任命干部任前考法。推行政府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组织拟新提拔的区管领导干部考察对象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拟提拔任用考其他环节。
五、强化“日常训法”,扩大学法覆盖群体
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一是干部培训融入法元素。把法治教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培训的必训内容,将宪法法律列为党校的培训必修课,转岗、新任的国家工作人员先培训岗位所涉及的法律知识,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二是集中学习显成效。全区编发了“七五”普法笔记本5000本,建立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学法档案657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自学法律不少于40学时,撰写1篇学法体会,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三是自主学习常态化。鼓励干部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微博、微信、广播电视、远程教育系统、各级政府网站等途径自主学习法治理念和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区司法局冯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