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杜绝出现执法空档期。针对《食品安全法》生效施行时,没有及时配套机构改革方案,导致部门职能与法定职责不匹配,执法主体发生争议。区司法局根据区政府安排,及时就执法主体进行界定,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的执法主体,避免出现执法空档,确保了《食品安全法》在我区及时贯彻实施。
二是加大法治宣传,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活动,同时利用朝天普法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和QQ群等载体,进一步抓实群众食品安全宣传,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目前,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余场次。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指导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建立行政权力清单,明确运行平台,确保了《食品安全法》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开展个案执法监督检查。通过案卷评查,检查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案件6件,针对存在的细节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对于《食品安全法》涉及的执法检查事项,推行联合执法检查,把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纳入联合检查之中,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对重点行业领域强化日常监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四是履行法定职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开通食品安全领域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绿色通道,设立举报电话,落实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不断增强办案的专业性、透明度,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切实提升办案公信力,确保群众的呼声听得见、群众的合法权益护得住。